玻璃地砖是什么
玻璃地砖是什么 时间:2025-04-05 09:46:25
我国现行环境管理制度较多,如总量控制制度、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统计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但各政策缺乏协调和整合,管理效能不高。
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环保部要求,强化督查一要突出压力传导,对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系统化督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在督企方面,要紧盯大型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督促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同时严查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取缔情况三要明确督查重点,在督政方面,要突出县级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行动以来,大气污染恶化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各城市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好转。在督企方面,要紧盯大型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督促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同时严查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取缔情况。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行动。
为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保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开展督查。强化督查主要包括: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中国环境报:环境保护税是地税性质,也就是说税收全部归地方所有。
您认为,当前的法律制度设计是否已经为征管奠定了足够的基础?应该做哪些方面的准备?据您所知,是否有地方已经有所准备,开展相关工作?为何没有开展试点?葛察忠:环境保护税的征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是征收环境保护税对污染排放监测的技术要求较高,离不开环保部门的配合。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目前征收的排污费是专款专用,即全部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于VOCs征税问题,您有怎样的建议?葛察忠:业界确实有一些人提出,应该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
地方能否调整环境保护税率?地方可以执行差别化税率,但要在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内中国环境报:排污收费制度允许地方上调收费标准,环境保护税法也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很多地方环保工作人员也在担心征管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确定了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据调查,欠发达地区的工作经费有一半左右来源于排污收费。地税部门是环境保护税的征收部门,因此税务系统对此也比较重视,正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长期从事环境政策、环境经济手段、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承担了多项研究任务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据我所知,河北省等地正在抓紧开展信息对接等方面的工作。中国环境报:当前,个别地方存在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环境保护税落地要做哪些准备?明确各部门责任,做好信息对接,抓好人员培训,加强服务指导中国环境报:有专家指出,环境保护税法落地的最大挑战就是征管环节。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大企业内部管理比较完善,数据核算申报等工作基础较好,而对于小企业来说,则可能存在一定困难。
环境保护税开征在即,各地要增强紧迫感,明确各部门责任,做好信息对接,抓好人员培训,加强服务指导。也就是说,与其他税种一样,环境保护税收入要列入统一预算,环保支出将由财政统一安排。
同时,环境保护税的征管要遵守《税收征管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
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税法条例及相关配套办法,细化征管流程。比如,北京市现在的收费标准是最低标准的10倍左右,但费改税之后,并不一定会达到10倍的标准。我们注意到,虽然在税法应税污染物种类里面并没有列出VOCs,但苯、甲苯等类型的VOC已经被纳入征税范围。在这样的情况下,环境保护税如何征收?是否会影响环境保护税作用的发挥?葛察忠:监测数据造假是个别地方存在的问题,并不是常态。那么据您估计,地方环境保护税收收入是否会比排污收费收入高?葛察忠:对于地方来说,虽然可以执行差别化的税率政策,但按照税收法定原则,税率会设置一定限制,税收收入并不一定比排污收费收入高。税法的修订是需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税目的修改并不能随意为之,待环境保护税开征后需要继续深入研究。
从目前来看,一方面,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在线监测、手工监测、物料衡算或排污系数、抽样测算4种核算方法,这些方法是可以相互校核的,尽可能保证数据的真实性。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排污收费是环保部门的一项权力,费改税之后征收职能归税务部门,会削弱环保部门的权威,进而降低监管刚性。
由其组织负责的中国环境税政策设计与实施战略等研究成果为我国相关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考。但是考虑到VOCs种类较多,征收管理比较复杂,因此最后没有将VOCs列入税目。
这说明费改税之后,税率也可以有所调整。环境保护税开征对地方意味着什么?腾出一部分行政资源,不会削弱环保部门权威中国环境报:从宏观层面来说,征收环境保护税可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您对这两种观点怎么看?葛察忠:排污收费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环境经济手段,确实发挥了刺激企业积极治理污染、筹集环保治理资金的作用,成为环保部门有力的执法手段之一。正如你所看到的,虽然VOCs没有列入,但苯、甲苯等类型的VOC已经在税目之中。一旦改为征税,税收收入是统收统支的。从眼前来看,要重视一些地方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工作经费保障问题。
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具有稽查职能,可以对偷税漏税等行为形成震慑和打击。但随着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环保部门的执法手段更加多样,抓手将不再局限于排污收费。
环境保护税开征是法律规定的,而不是推行一项政策。因此,开征环保税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一定会加大环境保护的预算支出。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之后,市级环保局将承担县级执法人员工作经费,这会解决一部分经费问题。对话人: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葛察忠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
中国环境报:现在有一种说法,认为排污收费养活了很多环保人,担心费改税之后,会影响环保部门的经费,降低环保人员工作积极性。对于地方特别是基层来说,环境保护费改税到底意味着什么?对于推动地方环境保护有哪些方面的好处?葛察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葛察忠,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政策部主任、研究员。中国环境报:VOCs是PM2.5等污染物的前体物,是挥发性有机物的统称。
由于环境保护税征管除了税务机关之外还涉及环保等部门,因此税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分工协作工作机制,这意味着地方政府要起到协调的作用。费改税对地方特别是基层来说意味着什么?是否会降低环保人员工作积极性、削弱环保部门的权威?当前各地应该做哪些准备?费改税可以腾出一部分行政资源,配置到环境执法等其他重点工作中,不会削弱环保部门权威,但要重视欠发达地区经费保障问题。
因此,对小企业要做好征税服务、指导工作。费改税之后,环境保护税的征收部门是税务部门,这样环保部门原来用于收费的资源就可以腾出来配置到其他工作
PM10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9%。PM10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2%。